為維護教職員工生權益,強化資訊安全防護,檢附資訊安全宣導資料,請學校加強宣導全校週知,以增進資安知能。

資安防護宣導

網路上遇到不當內容怎麼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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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訂定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『情節重大者』認定之參考原則」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112年10月12日發法字第1122001947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『情節重大者』認定之參考原則」、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(如附件),請貴機關參考並落實個人資料保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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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112年10月18日高市府研資字第11205268900號函

主旨: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更正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8條第3項情節重大者認定之參考原則」之逐點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112年10月17日發法字第1122002313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更正後之逐點說明1份(如附件),請貴機關參考並落實個人資料保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