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校園傳染病防治 專區      

※ 依高雄市教育局之『校園傳染病防治法』規定,須即時通報之校園傳染病項目:

   1.腸病毒2.水痘3.登革熱4.結核病5.腮腺炎6.紅眼症7.頭蝨、疥瘡8.類流感、流感9.腹瀉10.新冠肺炎

※依高雄市教育局之『校園傳染病防治法』,須停課規定如下(由教育局與校方議定)  

疾病類別

群聚/停課基準

停課天數

腸病毒

24-48小時內通報

依據-高市府公告文-107年2月14日

▲低年級7天內同一班2名(含)以上學童經醫師診斷手足口病、泡疹性咽峽炎或疑似腸病毒感染時-

▲若檢驗出-腸病毒D68型併發重症個案

◎中高年級-個案不上學(採自主管理)直到醫師診斷痊癒後復課。

1.個案-須在家自主管理直到診斷痊癒

2.班級-自診斷/檢出病毒日起-該班級應連續停課7天。

類流感

Covid-19輕症

112/04/12高市衛生局公文

24小時內通報

 

 

依據-高市衛生局公文-107/7/27、107/8/21

▲同一班級同1天內2名(含)以上學童經醫師診斷流行性感冒(含出現疑似類流感症狀者) 或covid-19快篩陽性

◎需同時符合二項條件:1.突然發燒(耳溫≧38℃)及呼吸道感染

2.有肌肉痠痛、頭痛、極度倦怠等其中一項

▲同一班級同一週內累計5名(含)以上學童經醫師診斷流行性感冒(含出現疑似類流感症狀者) 或covid-19快篩陽性

1.個案-須在家自主管理直到診斷痊癒

2.班級-停課與否、天數…由校方、衛生局、教育局議定 

腹瀉、水痘-24小時內

依據-高市政府衛生局公文--107/7/27、107/8/21   同上-類流感標準

同上-類流感標準

結核病-24小時內

依據-高市教育局公文111/2/15之學校發現結核病個案處理流程 辦理

登革熱、腮腺炎、紅眼症、頭蝨、疥瘡…

同一班級同一週內達1/5以上學童經醫師診斷感染同症狀時

24-48內通報

校方與教育局議定

   

     全校教室打掃、消毒日 流程說明        

平日防治每日以稀釋之漂白水(1000 PPM:100cc漂白水加 5公升清水的比例),擦拭教室內外門窗,器具,地板,待15分鐘後再以清水擦拭一次,並完成班級消毒紀錄。

有疫情班級(疑似、確定個案、停課時),改為每日3次加強消毒並完成紀錄,以期達疫情監控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 

★校園傳染病 衛教專區

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CDC)--傳染病介紹

★健康中心 小叮嚀:

   若孩子有發燒、呼吸急促等不適症狀,請就醫後讓他在家休息,不要勉強到校上學,返校時請戴上口罩,避免交互感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