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「高雄市國民中小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」業經市府於113年9月23日以高市府教中字第11337344700號令訂定發布,請查照。說明:旨揭辦法請逕自本局網站(www.kh.edu.tw)/法令規章下載/國中教育科/項下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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