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報名資格:凡就讀本市各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,學科成就表現優異者。報名方式:由班級導師、各科科任老師、家長或監護人推薦,向各校輔導室(教導處)提出申請。
二、報名日期:113年2月20日(星期二)至113年2月21日(星期三)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0分止,由各班導師完成推薦報名,交由各校輔導室(教導處)彙整,逾期不予受理,視同棄權。
三、報名方式:由班級導師、各科科任老師、家長或監護人推薦,向各校輔導室(教導處)提出申請。
四、報名日期:113年2月20日(星期二)至113年2月21日(星期三)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0分止,由各班導師完成推薦報名,交由各校輔導室(教導處)彙整,逾期不予受理,視同棄權。
五、簡章及相關表件如附件,請各校於112年12月1日(星期五)起刊登於學校網頁、佈告欄及電子佈告欄(跑馬燈)協助宣導、公告並轉知學校教師、學生家長知悉。
六、如簡章、相關表件及期程有異動情形,以「高雄市資賦優異鑑定安置資訊網」(https://gift.spec.kh.edu.tw/)最新消息內容為主。